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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介紹
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、統一命題、統一組織、統一證書
根據原人事部、建設部、水利部《關于印發<注冊土木工程師(水利水電工程)制度暫行規定>、 <注冊土木工程師(水利水電工程)資格考試實施辦法>和 <注冊土木工程師(水利水電工程)資格考核認定辦法> 的通知》(國人部發〔2005〕58號)文件精神,從2005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注冊土木工程師(水利水電工程)資格考試,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、統一命題、統一組織、統一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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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機構
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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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方向
注冊土木工程師分為巖土、港口與航道工程、水利水電工程、道路工程四專業,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(水利水電工程)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、水工結構、水利水電工程地質、水利水電工程移民、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。